在我的童年时代,最新奇的就是电影。有时候,为了看一场电影,我们几个小伙伴翻山越岭要走十多里山路到其他村子里去看电影。在寒冷的夜间,来去要走30多里山路。现在想起来,是多么的不可思议啊!
那时侯村子里不通电,一到晚上,村子里一片漆黑。因为用来照明的煤油要凭票供应,还限量,所以没有特别重要的事情,大家都不会点灯费油。很多家庭唯一的“家用电器”就是手电筒,而手电筒就是我们的宝贝。因为有了手电筒,我们就有机会去十多里山路以外的村子里看电影。
那时侯,我们村子一年能放三四场电影,如《少林寺》《小兵张嘎》《三滴血》等等。这些电影在我们村放映之前,会在我们村西边的一个村庄先放映,在我们村放映之后也会到我们村北边的另外一个村去放映,相距都是十多里地。因为都是崎岖不平的山路,我们的家长一般都不允许我们冒险去看电影。而我们只要听到临村放电影的消息,晚上会想尽一切办法去看的。
那时候,几乎每家都有手电筒,主要是一家人在晚间去屋外上厕所时使用的,一般都是家长监督使用。而我们只要得到临村放电影的消息,一到傍晚就会偷偷拿上手电筒再约上几个小伙伴往临村跑。就这样,一部电影我们至少要看两三遍。象秦腔《三滴血》,我们大概看了不下五遍,演员的一抬足、一举手,都被我们熟记在心。
记得有一年腊月的一个夜晚,距我们村15里地的东边的一个村子晚间要放两部电影。听到这个消息后,我们村里的大人小孩大约去了几十人去这个村看电影。看完电影已经是半夜11点多了,大家跟着前面的人的手电筒迷迷糊糊往回走。其中一个9岁的小伙伴因为太困了,没认清楚人,也没搞清方向,只是跟着手电筒在走。由于天太黑,路边的标记也不熟悉。当他走了十多里路的时候,被前面带路的人发现好象不是他们一路的人。这些个人就问他是那里人,结果被告知,我们这位小伙伴走错了方向,离家越走越远了,已经走到距离家快30里地的其他村庄了。
当夜,他在同路好心大叔的帮助下,在这个村子里住了一夜,第二天下午才回到家里。由于他们家在东边有亲戚,父母以为他会到亲戚家暂住一宿,当夜也没有查找。就此,一个因看电影闹出的笑话便传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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