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由自然、社会和自我组成的,都是种种丰富多彩的客观存在,其本身并没有简单与复杂的区别,因为丰富多彩、奥妙无穷、独一无二,所以认识起来相当难。人类所发出的所有关于简单与复杂的感慨都源自于对自然、社会、自我的成功与失败的认识和改造。简单与发展在事物本身来说是没有多大意义的,但对人类来说却相当重要,因为人类是唯一可以感知存在的生命,这给人类提供了一种表达自我的方式。人之所以感觉简单与复杂与事物本身并无联系,而是人类作为生命的一种与生俱来的生存与自我优化的本能,这种不能促使人类征服自然、改造社会、完善自我,而由于事物的整体性、层次性和变化性,人类总是会遇到各种困难,让他们觉得很复杂,而每当他们取得小的预期目标时又禁不住得意的庆贺一番:“原来并不难”。为了保住既得利益并不断扩大新利益,人有总是想方设法为自然、社会自我立法,开始时还觉得有用,可时间一久就会慢慢变得适得其反,因为不仅自然有自己的平衡法则,社会有自己的发展规律,而且自然、社会与个人之间也存在竞争关系。上帝是公平的,它既淘汰弱者又不让强者永远强大,所以企图通过立法让主自然、社会变得简单愚昧是可笑的,这只会增加混乱让事情变得更复杂。对人来说复杂并不是自然的可怕,而是招惹了太多的矛盾体:自然的阻挠与惩罚、社会各方面的劫掠与干扰、自我沦陷的危险。但这并不是反对为世界立法,因为世界还需要法规来维持稳定和秩序,这是为了提醒人们法的不可靠性与滞后性及慎重立法,和客观永存的矛盾:法是人立的,必然存在私心和漏洞,少而松则无威效,严而繁则是在教导和逼迫人触犯。不过有效的法规是以人性本恶为前提假设的,一个有着良好历史机遇和能耐的政府应制定严繁的法律,宁可超前不可滞后。同时提醒人们立法与变革的矛盾是时时处处都存在的,当这种矛盾发展到一定阶段时它就会带动其它力量共同引起复杂的混乱局面。所以英雄人物要顺应时势勇于革新。此处的法泛指法律、法规、命令、信仰等一切稳定的东西。
从哲学层面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解释简单与复杂,1.复杂是因为客观世界是有规律的,而规律又是无处不在、无穷无尽的;简单是因为具体的规律是可以认识和利用的。2.复杂是因为整个世界是由无数个相互连结和作用的矛盾体构成综合体,简单是因为认识和实践总是要在具体的事物上。3.复杂是因为层次性、多样性、无限性、运动性,简单是因为客观的相对静止状态或主观孤立分析。4,复杂是因为表象是复杂多变的,本质是深藏不露的,实践中碰到的第一个问题就是如何分辨假象和避免错觉,简单是因为再复杂的问题也会成为后人的常识和经验。5.复杂是因为人具有主观能动性,他可能具有一切复杂的组合动机,并为此努力利用、改变、创造条件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去实现,作为旁观者永远不可能完全明白,简单是因为人类的行为大抵相同,有规律可循有事例可借鉴,从而是可以分析和预测的。
从社会角度看,简单和复杂与历史发展、社会公平、信息优势、职员环境、个人能力经验和追求有关。由于生产力发展,古时的很多难题都成了今人的常识和经验,由复杂变简单。社会越公平,普通人变复杂越简单。处于信息优势端的人做事当然容易,反之则难。不同职员对应对复杂问题的应变能力有不同要求。一个人越有野心和进取心,他所面临的问题就越复杂。人是有欲望和智慧的生物,其复杂的动机和手段使一切皆有可能。但即使如此还是可以具体分析认识的,而难点就在于综合分析和应用,及信息的缺乏,只要有足够的信息,一切社会现象都能得到解释。
知识是很重要的因素,尤其是概念,人是借助于具体概念和抽象概念区分和表达事物的,抽象概念能力与掌握的知识多少有关,具体概念与个人经历有关。概念能力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就强,这个时候未知问题才开始显现复杂,复杂的问题则变的简单。
简单与复杂的区别是相对的,因为它是人的一种主观评价,所以要因人而异,客观的简单与复杂也归结于主观中。随着生产力、科技、工具、知识、能力的提高,原来看似复杂的东西会变简单,尤其是创新。个人所感受到的复杂性与社会自然是一致的,不仅因为人类无法超越社会历史和自然规律,还因为对自然的无知。只有当人到达一定
境界后,才能超越这种单纯的感受。以下将从具体的典型事实中探讨这种现象。
数据是最能说明问题的,可人们煞费苦心搜集来的大量数据却未能得到有效利用。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具体的数据解释的永远只是特定的历史问题,而且数据是不断变化的,它只是一种可以辅助定性分析的定量工具,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定量未来但并不可靠。当然如果知道衡量什么以及如何衡量是可以大大帮助定性分析的,问题是往往得不到这些秘密数据。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数据分析是有明显差别的,而且数据分析的有效性与时间、地理、形势有关。要想真正把复杂问题简单化,必须把借助于数据分析的定量分析和借助于逻辑哲学的定性分析的各自力量充 |